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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考科目新增内容相关知识整理(三)
  • 风萧萧兮
    风萧萧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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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时间:201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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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16/5/28 14:19:23

    本报这期将继续针对新增“交通大整治知识题库”中,属于“重点整治的10大突出违法行为”的其中两大类型进行归类梳理!


      ◆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中,非机动车乱骑行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机动车闯红灯”、“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违法载人”。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7条、第89条的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的,处2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89条的规定,非机动车不按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通行的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第89条的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扣留其非机动车。

      依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31条、第39条第2款的规定,非机动车违反载人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中,机动车乱停车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或者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临时停车”、“在有机非隔离设施的路段、人行横道、交叉路口临时停车”、“机动车违法停靠上下客”、“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第93条第2款的规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据处200元罚款,并可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第1项规定,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临时停车。“禁止停车线”属于交通信号中的“禁止标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90条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停车的,系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依法处200元罚款、记3分。